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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时间:2017.08.03

  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4.《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京政发〔2015〕21号)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2号令)

  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

  实施机关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权限划分

  分条件审批

  参见《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京政发〔2015〕21号)》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专家评估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受理方式

  限时受理

  申报途径

  现场申报

  受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四层153窗口

  咨询电话

  52808011、88498599、88497710

  咨询电话

  52808011、88498599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科室

  投资审批科

  申请材料

  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关于项目核准的请示(原件1份)或报批函(原件1份)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意见(复印件1份)

  3.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复印件1份)

  (2)采取招拍挂出让的项目只需:提交招标文件(复印件1份)或挂牌文件(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土地转让类项目还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登记表(国土部门出具)(复印件1份)

  4.项目申请报告 (原件1份)

  5.项目建设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登记证书等

  (2)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完成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交)(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1份);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复印件1份)

  6.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建设条件,下列项目除了需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之外,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按照国家和本市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有关申请材料(按照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的要求)(复印件1份)

  (2)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含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安置房项目):提交区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主体的授权文件(复印件1份)

  (3)区县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提交区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主体的授权文件(复印件1份)

  (4)房改带危改、开发带危改项目:提交危改项目确认意见(需明确回迁住宅及非住宅建筑面积;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复印件1份)

  (5)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提交棚户区改造项目确认意见(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或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 含棚户区改造计划册)(复印件1份);区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主体的授权文件(原件1份);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审定)(原件1份)

  (6)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含定向安置房建设):提交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册(市住保办(含市重大办)出具)(原件1份);区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建设主体的授权文件(原件1份);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审定的)(原件1份)

  (7)绿化隔离地区绿色产业、绿隔产业、绿隔新村项目:提交绿隔实施情况说明(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出具)(原件1份);实施绿隔项目的意见(区县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原件1份)

  (8)集体企业产业发展项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原件1份);乡(村)规划实施方案(复印件1份)

  (9)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提交征收或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区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的、符合国家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复印件1份);征地补偿安置说明材料(区县政府或土地储备机构、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复印件1份);征地拆迁量、人口构成、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情况等基础性证明材料等其他基础性材料(镇(街道)政府组织提供)(复印件1份);政府土地储备整理和入市交易联席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或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市国土局出具)(复印件1份);项目投资总额30%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1份);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的)(复印件1份);现状地形图(1份)

  (10)土地转让类项目:提交转让双方的转让协议(复印件1份);涉及国有资产的:提交确认文件(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1份)

  (11)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提交工艺审查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1份)

  注:提交材料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受理标准

  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相关要求

  审批流程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审查内容及标准

  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是否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是否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否明确具体供地方式;

  8.是否符合北京市其他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审查标准

  1.项目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3.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4.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5.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项目建设单位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8.符合北京市其他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此外,下列项目需满足以下具体标准:

  ——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设施 1.《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建标145-2010)》 2.《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1-2008)》 3.《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 4.《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5.《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号)

  ——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设施 1.《北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京体办字〔2007〕32号) 2.《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 1.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2.全国文化艺术院校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1996年12月) 3.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试行,1987年版)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

  ——养老服务机构 1.《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2.《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 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 4.《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

  ——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妇幼保健院、所) 1.《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 2.《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 3.《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发改社〔2010〕2267号) 4.《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报批稿) 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6.《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05〕76号)

  ——幼儿园、高中 1.幼儿园:《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京教学前〔1996〕003号) 2.中小学:《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试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12月)

  ——电网工程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500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电网发展规划。

  是否立项环节

  是,立项类别:核准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有效时限: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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