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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申报安装充电桩

时间:2017.07.13

  来件时间:2017-4-13

  热点主题:无法申报安装充电桩

  具体内容:

  家住海淀区温泉镇某小区的市民购买了一辆纯电动汽车,需要安装充电桩,4S店表示需要物业盖章,之后往国家电网上报,但该小区物业不给盖章,说其没有这个权利,物业不给盖章,无法提供物业名称和电话,自己无法申报安装充电桩问题该如何解决?

  热点分析:

  根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和《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下列工作,不得借机收取费用:

  (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

  (二)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三)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

  (四)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