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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开展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时间:2017.12.29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探索推进区级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近日,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双随机”原则,在市节能监察大队的指导之下,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此次专项监察工作主要对象是2016年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我委随机抽取了北京金源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北京交通大学两家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监察用能单位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的备案工作。

  两家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和配合此次监察。经现场核实,提交的备案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已按规定设立了能源管理负责人,取得能源管理师资质,并按时进行了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

  此次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将进一步提高用能单位对节能工作的重视,促使用能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聘用专业能源管理人员负责能源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为做好节能工作奠定良好基础。